
【规范】8~12年长寿命路面标线材料(在线翻译)
1.1. 本规范涵盖了可用于路面的反光标线工程多聚合物路面标线材料,包括波特兰水泥混凝土(PCC)和老化沥青,无需底漆/密封剂。但是,当用于延长保修期项目时,推荐将底漆用于混凝土和老化沥青表面。该材料为100%固体,可通过标准热塑性应用设备施工,厚度低至1.5mm,高至3mm。应用的厚度将与产品的耐久性直接相关,因为较厚的标记将导致更高的耐久性。通过在产品中加入AASHTO 1型和3型玻璃珠,可以获得长期的逆反射性。冷却至正常路面温度后,此材料为低交通量和高交通量区域提供了非常耐用的标线材料。为了能够在没有封闭层的情况下用作混凝土表面的路面标线,材料必须满足或超过第5节中列出的要求。
2. 参考文件
2.1. 联邦标准:
· 联邦测试标准第5958号
· AASHTO标准试验方法M 249
· AASHTO标准试验方法T 250
· ASTM标准试验方法D 4796(粘结强度)
· ASTM标准试验方法D 5420(抗冲击性)
· ASTM标准试验方法D 4960(颜色)
· 规范中引用的其他内容
3.1. 回射光学系统:
3.1.1. 玻璃珠:为路面标记材料制造的球形玻璃,为标记提供反光性能,使其在夜间汽车前灯照射下可见。
3.1.1.1. 小玻璃珠:也称为标准玻璃珠。这可以指许多不同尺寸的产品,但如本文件中所定义的,它是指符合AASHTO M247 1型或2型要求的玻璃珠产品。
3.1.1.2. 大玻璃珠:这些玻璃珠符合规范中要求的AASHTO M247类型3或类型4的要求。
3.1.1.3. 高折射率玻璃珠:这些玻璃珠通常满足AASHTO M247类型1或类型2的要求,除了玻璃珠的折射率在1.70和1.95之间。
3.1.2. 复合光学元件:一种多成分逆向反射颗粒,由一个着色的核心(通常为白色或黄色,与折射率在1.90和2.4之间的非常小的玻璃或陶瓷珠结合)组成
4.1. 路面标志材料应由颜料、树脂、聚合物(粘合剂成分)、玻璃反光球和其他填料均匀组成。
4.2. 同一制造商生产的路面标记材料应具有白色、黄色和黑色。制造商应有权根据制造商自己的规范配制材料。但是,必须满足第4节中规定的某些物理和化学要求。
4.3. 加热至应用温度时,材料不得散发有毒或对人员或财产有害的烟雾。
4.4. 回射光学器件(滴加):初始回射性是通过在将标记材料应用于路面时应用回射光学器件来实现的。标记上使用的回射光学器件的选择可由买方指定,或由材料制造商指定。所用特定光学器件的选择将直接影响所安装标志的反光性能水平。有关一些典型的嵌入式建议,请参考附录。
4.5. 比重——白色和黄色路面标记材料的比重不得超过2.15。
5.1. 成分——加热至应用温度时,颜料、混合反光球和填料应均匀分散在树脂和聚合物中。材料应无灰尘和异物,且必须满足或超过表1中给出的成分要求。
表1。组成(重量百分比)
测试组件 | 怀特(姓氏) | 黄色(不含重金属) | 黑色 |
玻璃念珠 | 最低48% | 最低48 % | 不适用的 |
颜料–二氧化钛 | 最低10% | 不适用的 | 不适用的 |
有机黄 | 不适用的 | 联邦色彩 | 不适用的 |
树脂/聚合物含量 | 21% - 26% | 21% - 26% | 21%-26% |
惰性填料 | 16% - 21% | 26% - 31% | 不适用的 |
注1:玻璃珠(混合):混合玻璃珠应无涂层或涂有增粘涂层。一半(50%)的混合珠应满足AASHTO M247类型1的要求。混合珠的另一半(50%)应满足AASHTO M247类型3的要求。
注2:如果满足所有其他要求,制造商应自行决定不含重金属的黄色和黑色颜料的含量。
5.2 物理特征:
5.2.1 颜色-加热4小时5分钟后的多聚合物路面标记材料。当根据ASTM D4960进行试验时,在218 2摄氏度(425 3华氏度)并冷却至25 2摄氏度(77 3华氏度)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白色:日光反射率–最小80%。
白色标记应与FED 595B 17886黄度指数(最大0.12)视觉匹配。
黄色:日光反射率–最低45%。
黄色标记应与FED 595B 13538视觉匹配,并在以下范围内:x = 0.485–0.510
y = 0.445–0.470
5.3.1.1 色度和亮度因数应在以下标准条件下测定:
a. 几何图形:45/0度
b. 视角方向:垂直于表面
c. 照明/观察者条件:CIE D65/2
5.2.2 粘合强度——在218 2°C(425 3°F)下加热多聚合物路面标记材料四(4)小时5分钟后,根据交通标记材料粘合强度的ASTM标准试验方法D 4796或ASTM C321进行试验时,与波特兰水泥混凝土(PCC)的粘合强度应等于或超过300 psi。
5.2.2.1 必须重复ASTM D 4796第6.1节中描述的故障类型,以获得可量化的数字。ASTM D 4796-88粘合试验中6.2、6.3和6.4类的失效必须超过第5.3.2节中给出的规定粘合强度。在这里。
5.2.3 长期低温抗裂性(应力)——材料应根据AASHTO T 250进行测试,该测试针对72小时的长期低温(-9.4 2°C(15 3°F))暴露时间进行了修改。任何开裂都将构成材料不合格,无法作为PCC路面的非密封侵蚀性粘合材料。
5.2.4 抗冲击性(加德纳落锤)-试样应根据以下程序形成:
5.2.4.1 在218±2 ℃( 425 ℃)的温度下,将约1500克材料加热4小时
3f)。
5.2.4.2 在218 2°C(425 3°F)的温度下,将样品拉伸刀片(2英寸X 4英寸,模具开口为1/8英寸)预热大约一个小时。在样品加热的最后一个小时,通常将刀片放在含有样品材料的烘箱中。
5.2.4.3 加热样品四小时后,从烘箱中取出样品和下拉刀片。将125密耳刀片放在PCC块上。
5.2.4.4 将温度为218±2°C(425±3°F)的样品快速倒入刮平砂浆层的开口处,并刮平整个混凝土块的样品。以这种方式制备两个试样。
5.2.4.5 在标准实验室大气、23±2°C(73.4±3°F)和50.5%相对湿度的条件下,允许拉伸后的试样在户外放置24小时。
5.2.4.6 根据ASTM测试方法D 5420第11节执行测试程序。在室温23±2°C(73.4±3°F)下测试一个样品。通过将另一个样品放入保持在0 2°C(32 3°F)的冷箱中24小时来调节该样品。从冷箱中取出样品,取出后立即进行测试。记录并报告故障类型
(a)撞针冲击区域内或外部的径向裂纹或表面裂纹,(b)穿透整个厚度的裂纹,(c)脆性破碎(冲击后试样破碎成几块),或(d)延性破坏(试样被钝性撕裂穿透)。
5.2.4.7 当在23 2摄氏度(73.4 3华氏度)下测试时,黄色和白色材料的最小抗冲击性能应为60英寸磅(无可见表面裂纹),当在0 2摄氏度(32 3华氏度)下测试时,最小抗冲击性能应为10英寸磅。
5.2.5 Tabor磨损–加热4小时5分钟后的多聚合物路面标记材料。在218±2 ℃( 425±3 ℉)温度下并冷却至25±2 ℃( 77±3 ℉)时,根据ASTM D4060测试,最大tabor磨损量应为350 mg。该试验应包括1000次循环,使用CS17车轮,负载为1000克。测试前,试样应在室温下放置72小时。
5.2.6 耐油性和耐油脂性——在将机油用力擦入样品中2分钟并渗透5分钟后,多聚合物路面标记材料不得出现变质或溶解的迹象。
5.2.7 凝固时间——当在211 7°C(412.5 12.5°F)的温度范围和0.090的厚度下使用时
对于0 . 125英寸,当路面温度为503华氏度时,材料应在不超过2分钟内承受交通,当路面温度为1303华氏度时,材料应在不超过10分钟内承受交通。
5.2.8 闪点——当按照ASTM D 92“克利夫兰开杯闪点和燃点”进行测试时,多元聚合物路面标记材料的闪点应不低于260°C(500°F)
5.2.9 逆反射率:
5.2.9.1 初始逆反射率:路面标志的初始逆反射率取决于使用路面标志时使用的逆反射光学器件的类型。更多信息请参考附录。
5.2.9.2 残留逆反射性:多元聚合物路面标记材料的长期逆反射性是由材料中存在的混合玻璃珠提供的。在标志的整个使用寿命期间,非车轮路径区域应保持以下最小逆反射率值:
白色:150
黄色:150
6.1. 在204至218°C(400至425°F)的温度下,多聚合物路面标记材料应易于从批准的设备中喷射和挤出,并产生60-125密耳厚的线条。应用温度不得超过232摄氏度(450华氏度)。
6.2. 在应用过程中加热时,材料不得散发有毒、有害或对人身或财产有害的烟雾。
7. 应用、取样和测试
7.1. 材料应用表面:
7.1.1. 沥青路面:
7.1.1.1. 现有的热塑性标志可与多聚合物路面标志重叠,前提是现有标志的厚度小于30密耳,并牢固地粘结在基底上。如果标记是
大于30密耳,并牢固地粘合到基底上,则应打磨至30密耳,如果没有牢固地粘合到路面上,则应完全去除。
7.1.1.2. 如果75%以上的路面暴露在外,且剩余的未暴露区域只有一层涂料,则现有的溶剂型涂料可以覆盖多聚合物路面标志。如果存在一层以上的油漆,油漆没有牢固地固定在基底上,或者暴露的路面少于75%,则必须彻底清除油漆。
7.1.1.3. 如果现有的水性漆是单层漆,厚度不超过10密耳,玻璃珠覆盖范围最小,则可在其上铺设多聚合物路面标志。不符合这些标准的水性漆标记必须在应用多聚合物路面标记材料之前除去。
7.1.1.4. 在安装多聚合物路面标记材料之前,必须从所有路面上彻底清除现有的聚酯、环氧树脂或其他类型的路面标记涂料。
7.1.2. 混凝土(PCC)路面:
7.1.2.1. 必须彻底清除所有现有的热塑性塑料、聚酯、环氧树脂或其他类型的路面标志漆。
7.1.2.2. 表面处理和养护剂清除-必要时清洁并清除养护剂,以确保标记附着在路面上。实施前,获得所有表面处理方法的批准。
7.1.2.3. 在应用路面标记之前,路面应无油脂、油、泥、灰尘、污垢、草、松散砾石和其他有害物质。
7.1.2.4. 准备路面表面,包括清除养护化合物,至少比要铺设的路面标记宽2英寸,这样,在使用路面标记后,在路面标记的所有侧面都有额外的1英寸的准备区域。
7.1.2.5. 清除波特兰水泥混凝土路面应用区域的所有养护化合物和表面浮浆。移除将要放置路面标记的地方。通过喷丸、喷砂或喷水清除养护剂。在铺设路面标记之前,确保表面没有任何残留物、浮浆和碎屑。
7.1.2.6. 当表面处理和养护剂清除操作完成后,用压缩空气将路面吹干净,以清除残余物或碎屑。
7.1.2.7. 进行所有路面准备工作,包括清除养护剂,确保路面或接缝材料不被损坏或处于会误导或误导驾驶员的状态。通过可接受的方法,修复因表面处理或清除养护剂而对路面或接缝材料造成的任何损坏。如果路面处理导致交通占用车道的现有路面标记模糊不清,应立即通过批准的方法清除残留物,包括灰尘。
7.1.3. 底漆应用–尽管在混凝土路面上不需要使用底漆,但当用于延长保修期项目时,推荐在混凝土和老化、氧化沥青路面上使用底漆。底漆应为路面标志制造商推荐的双组分环氧底漆,并应以规定的速度和方式进行涂覆。对于混凝土路面,在涂底漆和路面标记之前,应遵循7.1.2中规定的要求。
7.2. 材料应用:道路标记的耐久性与多聚合物路面标记材料的应用密耳厚度直接相关。因此,为了实现本文所述的性能,必须遵循下列后续要求:
7.2.1. 路面:将使用多聚合物路面标志的路面必须干净、干燥,最低温度为50°F至65°F,并根据使用的使用方法不断升高(50°F的刮板挤压、55°F的喷雾和65°F的带式挤压)。尽管表面可能看起来干燥,但最好检查一下表面下的水分,以提高粘合性,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分。用胶带将一块一平方英尺的透明塑料贴在路面上,观察30分钟,看是否有水分形成。也可以通过将一些热的热塑性塑料倒在一张焦油纸上来进行检查,该焦油纸位于要划线的表面的顶部,等待5分钟,并观察水分是否被吸到焦油纸下面的路面上。如果这些方法中的任何一种出现湿气,我们建议您不要使用热塑性塑料。如有疑问,请务必检查附着力。
7.2.2. 空气温度:最低环境空气和风寒温度应不低于50华氏度,并在实际标记时上升。应在每天工作开始时核实温度,并全天进行相应的监控。不符合温度规格会导致过早粘合失效。
7.2.3. 应用厚度:所有最小应用厚度应在路面平面以上测量,仅包括多聚合物路面标记材料。测量中不应包括安装式反光光学器件,或者如果包括,则应为增加的密耳厚度留出适当的余量。对于镶嵌式或非雪犁式安装,推荐的应用厚度如下:
预期使用寿命为8 - 12年的新建筑
纵向边缘线100密耳
纵向跳跃线100密耳
预期使用寿命少于3 - 5年的翻新/维护
纵向边缘线60 - 90密耳
纵向跳跃线60 - 90密耳
对于非镶嵌式扫雪机区域,标志的使用寿命将根据除雪活动的水平而缩短。
7.2.4. 回射光学应用:
应用于多聚合物路面标记材料的回射光学器件的选择将与所应用标记的初始回射性能直接相关。无论选择哪种光学器件,应用都应使光学器件嵌入路面标志中,位于路面标志表面以下50-65%处。所有滴在反光光学元件上的涂层应具有粘附性和防潮性,并应获得路面标志制造商的批准。如需更多信息,请参考附录。
7.3. 检查:
项目的成功取决于授权的DOT人员对安装过程进行适当的连续检查。未能正确监控和记录与制造商推荐程序或规范应用要求的符合性,会导致安装不合格。
制造商提供的多聚合物路面标志材料应按照此处描述的规范进行制造。显示详细分析和符合性的可验证材料证明报告应由材料制造商提供,并由执行安装工作的承包商提交给州检验工程师,并作为检验工程师项目文件的一部分。
8.1. 如果在过去24小时内下雨,使用测试条来确定表面是否足够干燥。
8.1.1. 如果热材料出现湿气气泡,则不要使用。
8.2. 不要将集成共聚物加热到450°f以上
8.3. 当道路和环境温度低于50°f时不适用。
8.4. 当露点在环境温度的5度以内时,不要使用。
8.5. 应用材料是热的——穿戴SDS中描述的个人防护设备
材料应至少在一年内保持本规范的要求。当正确储存时,在这一年时间内,多聚合物路面标记材料必须均匀熔化,没有表皮或未熔化颗粒的迹象。任何未能做到这一点的材料应由制造商自费更换。正确的储存包括室内或有盖储存,以防止潮湿和温度低于120华氏度。只要材料保持干燥,短时间的室外储存是可以接受的。
多聚合物路面标记材料应以1吨(2000磅)的增量出售。材料应包装在合适的容器中,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会粘附在容器上。多聚合物路面标志材料的容器应重约50磅。(23kg)。每个集装箱应指定用户
信息、制造商名称和地址、批号和生产日期。制造的每批产品应
有自己独立的号码。标签应带有适当的用户警告和说明。
(非强制性信息)
回射光学器件的掉落:在应用时,应用于多聚合物路面标记材料的回射光学器件的选择将与所应用的标记的初始回射性能直接相关。下表提供了各种类型或组合类型的光学元件的典型初始逆反射性能水平的示例。
干式逆反射率(ASTM E1710)* | 一类 | 二类 | 三类 |
白色 (毫微克/平方米/勒克斯) | 300 | 450 | 700 |
黄色 (毫微克/平方米/勒克斯) | 200 | 350 | 500 |
典型的回射光学器件应用:以下是典型的回射光学器件应用,它们可用于实现上述第1部分的表中列出的回射性能。如果满足本规范的所有其他要求,回射光学器件的类型和下降率应由买方或制造商选择。注意:这并不意味着包罗万象。
1. 第1类:第1类标记可在使用AASHTO M247第1类或第2类玻璃珠时,以8-10磅的速度滴一滴。每100平方英尺。
2. 2级:2级标记可采用双滴光学应用,第一滴重量约为8-10磅。/ 100 ft2的AASHTO型或4型玻璃珠,第二滴约6-8磅。/ 100 ft2的AASHTO型或2型玻璃珠。
3. 第3类:第3类标志可采用高折射率珠子的单滴应用或回射光学元件组合的多滴应用,其中一个元件是高折射率珠子或回射复合光学元件。